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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纪工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从教工作的通知
编辑:    admin发布时间: 2015-09-03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南平市教育纪工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从教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从教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市委反腐办《BBIN集团官方网站》(南委反腐办〔2015〕4号),结合教育实际,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带头廉洁自律  

各学校(单位)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习廉政纪律有关规定和市教育纪工委编发的《BBIN官方网站》,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带头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要自觉查摆在纪律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守纪律规定  

各学校(单位)要落实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持政治清醒、思想警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节日敏感期。既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注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一般干部,严守省委反腐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教育系统“拒绝谢师宴、风清桃李园”、“不收礼”等活动成果,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责任和使命,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严格自我约束,保持政治定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不参加服务或管理对象以谢师、敬师为名组织的宴请和活动,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和财务报销审核手续,不得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变相购买月饼等节礼、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市县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学校(单位)纪检委员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监督和纪律执行情况。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大舆情应对和重要问题线索收集等工作。市教育纪工委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或专项督查,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后不收手、不收敛和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纪委和市属各学校(单位)将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线索和查处结果,及时报送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南平市教育纪工委举报电话:0599-8838181;举报邮箱:npjyjjcs@163.com。  

   

   

中共南平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